建立健全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機制一問一答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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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問:超市食品從業人員數量,僅指從事食品經營相關人員還是超市所有從業人員?
答:超市食品從業人員數量是指從事食品經營相關人員數量。
二、問:農貿市場是作為一個整體分級嗎?還是農貿市場和其內部經營戶分別分級?
答:農貿市場內的經營戶,根據獲證情況進行分級,可實行分片包保、集中督導。農貿市場(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)開辦者等視情況納入包保。
三、問:零售藥店同時經營保健食品,作為微型食品銷售企業,還是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?
答:原則上按照各地包保主體分級標準進行分級。但考慮到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風險程度、專業要求等,以銷售藥品為主兼經營保健食品的經營者,可按照C級或B級進行分級,層級對應由鄉(鎮、街道)或縣(市、區)包保干部進行包保。
四、問:養老機構、企事業單位食堂參照一般餐飲服務者還是學校食堂分級?
答:各地結合該類食堂用餐人數、風險等級等具體情況,按當地分級標準靈活處理。
五、問:部分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照料中心、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,怎么劃分?
答:各地結合此類單位用人人數、風險等級等具體情況予以處理。
六、問:有的企事業單位食堂人數300~500人,非營利機構,沒有營業額(比如監獄食堂),該如何分級?
答:各地可參照同等規模的單位食堂等分級標準,結合實際予以分級。
七、問: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從業人員和經營收入不屬于同一檔時,怎么分級?
答:各地應結合實際,參照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印發《意見》的包保主體分級原則,合理統籌制定本地包保主體分級標準,然后進行分級。在包保比例科學合理的前提下,原則上就高不就低。